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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2月11日星期六

千万不要为情自杀,很不值得!!!

haiz.......
在报纸看到这些.......haiz.........
死者江世丰(Alviss Kong)为情自杀........

他还在自杀前,拍了一张含泪的照片..........
我觉得他对他的女朋友做的事情已经够多了,不需要搞到自杀这个地步吧!
报章写,他有前科,两年前他失恋的时候,曾经试图烧炭自杀......
可是没成功......两年过后,他把上一段感情放下了~

现在他失恋,他竟然又自杀...........
他从14楼跳下来.........很不幸地,失血过多,去世了.......

我在想,如果这次他又自杀不成功的话,他一定也会有第三次的,
如果第三次不成功,他也会有第四次的,甚至还会有第五,第六次...........

现在,他去世了.....最伤心的不是他,而是他的家人..........
他把家人弄到那么伤心,他能安心地离去吗?

他样子长的那么好看,怕没女生要吗?大把女生要他啦!
为一个女生自杀,值得吗?
我也懂他是多么爱那个女生的.....
时间可以冲淡一切.........
只要肯花多一点时间,相信把这段感情忘掉不会很难!

为什么他就是不给自己时间呢?
这样做真的很不值得!!!!

现在,全马来西亚的人都认识江世丰(Alviss Kong)这个人了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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